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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向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推荐师资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依据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建设的通知》要求构建我区新型职业农业培育师资库,增强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力量。为充分发挥我院专业技术队伍优势,为全力推进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请院机关各处室、院属各研究所遴选、推荐在职科技人员,作为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备选师资纳入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

相关要求如下:

一、我院推选入库师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从事相关专业研究、技术推广工作5年以上。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入库师资任务及职责

(一)入库师资工作任务

1、承担各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的授课与跟踪指导任务;

2、承担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教材的编写、多媒体课件制作等任务;

3、承担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的农业技术咨询,在线答疑及现场指导等任务;

4、参加各级农业部门组织的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的送科技下乡活动。

(二)入库师资职责要求

1、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备课,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2、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培训授课的关系,能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或单位的任务安排。

3、正确传授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知识,积极引导新型职业农民的学习兴趣,规范新型职业农民的技术操作,指导并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生产经营实践中的技术难题。

4、注意总结农民培训教学经验,积极探索适应农民认知特点的培训模式,努力在服务基层和服务学员上有所创新。

三、师资库管理

1、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实行分级管理,我院推荐进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的人员,由我院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

2、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入库教师实行聘任制,由相关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并公示,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存在突出问题者即时进行调整。

3、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管理实行工作例会制,由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受聘授课教师会议,听取述职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相关管理部门按计划每年组织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受聘授课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和参观等能力建设活动。

5、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相关组织单位,按相应规定及标准向培训师资支付讲课、食宿、交通等费用。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遴选程序

1、推荐报送:请各单位按照入库师资条件,择优推荐专家,完整地填写2份《bob体育网站下载 新型职业农民授课师资推荐表》,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3月25日前报送农牧科技交流培训处,同时所填写表格的电子文件发送到下面指定的电子邮件。

2、遴选聘任:由农牧科技交流培训处处报请院党委批准后,将师资人员信息录入相应的管理系统,并向入选科技人员发放为期三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证书。

3、绩效考核:除了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管部门对入库师资的考评外,我院各单位应将所推荐纳入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的科技人员担任新型农民培育工作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

联系人:梁春芳

联系电话:13989080166

电子邮箱:quzhen@taaas.org

2016年3月17日

附件【关于向自治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推荐师资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西藏自治bob体育综合平台中国 新型职业农民授课师资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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