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院政工人事处为院机关内设县级职能处室,是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的综合部门,现有组工人员8名,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2人、科员3人。
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院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劳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开展人事人才工作的相关研究;
(二)研究制定并统筹推进全院科研、管理、支撑和转化队伍建设,负责岗位的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
(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院机关和院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各项人事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拟定有关人事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负责院机关和院属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调整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院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院职工的录用、调配、政审、考核、奖惩、交流、任免、辞职、辞退以及因公因私出国(境)等人员审查工作的管理;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选拔、推荐各类专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七)负责全院职工劳动工资、福利、休假、奖励、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计算、缴纳等工作的管理。
(八)负责全院岗位设置及指标调整、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的申报、聘任工作。
(九)负责院机关职工和院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事档案管理,指导院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
(十)负责拟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职工政治、业务理论培训。
(十一)负责离退休干部和工勤、志愿者、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按干部(人员)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研究制定全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指导院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离退休人员及医疗照顾人员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向院党组、区直有关单位推荐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工作。
(十三)配合院机关党委做好全院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宣传工作,以党建带团委、工会、妇委会建设。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配合区纪检委和派驻纪检组做好全院纪检监察工作。
(十五)负责完成院党组和区直有关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农科院政工人事处现职人员:
处 长:祝晓华
副处长:巴桑次仁,邓小虎
工作人员: 央金拉姆 巴桑扎西 丛晓丹 陈燕飞 盛志宏